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健康管理师属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办理程序 1、申报。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或使用“河北人社”手机APP,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 职工也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报。 2、审核。市、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职工的申报,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内容包括:通过职业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方网站查询,核实职工获得职业资格职业名称、技能等级、核发时间等信息;通过失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核实职工参保状态及累计缴费等信息;核对职工已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情况,防止重复或违规申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标准核定技能提升补贴金额并在信息系统中记录相关内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领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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